隐私政策
发布主体:成都市燕雀志科技有限公司 | 适用产品:「燕雀志点评」小程序 | 最后更新:2026-10-09 | 生效日期:2026-10-09
本政策适用于「燕雀志点评」小程序(下称「本小程序」)。本小程序由 成都市燕雀志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「我们」)运营,为用户提供作业朗读与口译的自动批改与点评服务。本服务的用户中可能包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我们深知用户信息特别是未成年人信息的重要性。本政策说明我们收集哪些信息、为什么收集、如何保护,以及您有哪些权利。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。
一、我们收集哪些信息
| 信息类型 | 来源 | 收集目的 |
| 用户昵称与标识 | 用户自行设置 | 区分不同使用者、生成并展示其点评结果;由用户自设,不要求与学籍或学校信息一致 |
| 作业音频 / 视频 / 图片 | 用户提交 | 进行语音识别、语音评测与作业批改 |
| 点评结果与建议 | 系统生成 | 向用户及老师展示批改结果 |
| 手机号(如使用登录功能) | 用户提供 | 登录与接收点评通知 |
| 设备与日志信息 | 系统自动采集 | 排查故障、保障服务安全稳定(最小范围) |
我们不收集:通讯录、地理位置、相册全量权限、麦克风后台录音,以及与作业批改无关的其他信息;我们也不会收集用户的人脸、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。
关于声纹:朗读音频本身可能包含声纹特征(声纹属生物识别信息中的敏感个人信息)。我们默认不提取、不存储声纹模板,不用于身份识别;如未来启用相关功能,将另行单独征得您的同意。
系统权限申请说明
| 系统权限 | 用途 | 拒绝后的影响 |
| 麦克风 | 录制朗读作业音频 | 无法提交音频作业,其他功能不受影响 |
| 摄像头 | 录制口译作业视频 | 无法录制视频,可改用图片或音频提交 |
| 相册(选中的照片或视频) | 上传作业图片 / 视频 | 无法从相册选取,可现场拍摄替代 |
| 通知(可选) | 接收点评结果通知 | 仅无法收到提醒,可在小程序内查看结果 |
以上权限均仅在使用者主动触发相应功能时调用,不做后台静默采集。
二、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
- 2.1 完成作业的自动批改与点评生成,并把结果展示给您和老师;
- 2.2 保障服务正常运行、排查故障、防范安全风险;
- 2.3 不用于广告推送、用户画像、营销推广;不用于对外展示、宣传素材;不用于训练对外发布的模型。
三、存储地点与保存期限
- 3.1 所有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的服务器,不出境。
- 3.2 保存期限:音频 6 个月、视频 7 天(滚动清理)、点评结果 1 年;到期由系统自动删除。
- 3.3 用户停止使用或退出后,可申请提前删除相应数据,我们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四、我们如何共享与委托处理
- 4.1 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出售用户信息。
- 4.2 为实现语音识别与语音评测功能,我们会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服务商处理必要的音频数据,并通过协议约束其承担保护义务,清单如下:
| 服务商 | 用途 |
| 腾讯云 | 语音识别、语音评测 |
| 阿里云 | 服务器与文件存储(境内) |
- 4.3 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提供时,我们会按法定程序提供。
- 4.4 我们不会转让、不会公开披露用户个人信息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五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
- 5.1 本服务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、老师,用户中可能包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;不满十四周岁用户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,处理前须取得监护人同意。
- 5.2 我们仅按最小必要原则收集,不做与作业批改无关的分析或使用。
- 5.3 由老师向家长送达《监护人同意告知书》并取得同意。监护人可随时撤回同意,撤回后我们将停止处理相应数据并按要求删除。
六、您的权利
| 权利 | 怎么行使 |
| 查询与复制 | 在老师处或联系我们查询昵称、标识、作业与点评记录 |
| 更正 | 发现昵称、标识等信息有误,可要求更正 |
| 删除 | 可要求删除作业数据与点评结果 |
| 撤回同意 | 可随时撤回对未成年人信息处理的同意 |
| 注销账号 | 可要求注销账号并删除相关信息 |
我们会在 5 个工作日内响应上述请求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七、我们如何保护信息安全
- 7.1 传输采用 HTTPS 加密,存储加密,按最小权限分配账号权限并留存操作记录;
- 7.2 定期备份数据,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;
- 7.3 一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,我们会立即启动处置,并按法律要求通知受影响用户及主管部门。
八、政策的更新
本政策如有更新,我们会在小程序内以显著方式提示。重大变更(如收集范围、共享对象的实质变化)会再次征得监护人同意。
九、如何联系我们
- 运营主体:成都市燕雀志科技有限公司
- 联系方式:barton.zhuo@yanquezhi.com
- 数据安全负责人:杨超 / 19141211005
- 我们会在收到请求后 5 个工作日内回复。
发布前请确认以下 2 项(其余已填实):
- 如设有客服电话,补充至第九节联系方式;
- 生效日期与最后更新日期确认(当前填 2026-10-09,可按实际上架日调整)。